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第七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深圳成功召开
    时间:2023-07-25      来源: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浏览量:      分享:
    7月16日,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第七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 (扩大会议)在深圳市东方银座酒店成功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新《章程》及部分规章制度

    协会理事长朱新村、副理事长傅高武、温庆林、周春志、丰华出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务理事49人,实到38人,到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数。秘书长黄增光、监事长赵同华、副秘书长郭金锁、监事会成员杨振华、杨俊朋、赵向华、鲁星及部分办事处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由朱新村主持。


    朱新村首先对大家积极参会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他简要介绍了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通过新的《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章程》;二是审议通过部分规章制度,并通报广州斯全德灯光有限公司常务理事变更事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该公司原常务理事马礼民变更为斯全德总经理傅雪平,在本次常务理事会备案。

    黄增光汇报章程修改说明。民政部发布了新《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完全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近年来脱钩行业协会出现的新情况,新章程示范文本删除了社会组织“非营利性”表述;明确了行业管理部门确认手续;增加了理事会的职权;对常务理事人数限制,调整为与理事单位的比例限制;放宽了负责人人数限制,并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并加强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对内部制度建设及相关非正常情况明确做出了规定等。可以说,标准更高、要求更细、更加规范。本会按照示范文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现行章程进行了修改。章程修改报告事先已下发至常务理事,在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调整完善,经理事长会议原则通过后,提交本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黄增光就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逐一进行解读说明,提请会议审议。

    随后,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章程》,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

    黄增光就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本会《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对会员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修订,涉及增删调整的部分进行解读和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信息公开制度(试行)》。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通过本会新闻发言人,本会新闻发言人为协会秘书长黄增光。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薪酬管理制度》。

    黄增光就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法【2014】38号)和《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章程》,优化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分别制订了办事处、专业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和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办事处管理办法(试行)》,即日起施行,《办事处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业分会管理办法(试行)》,即日起施行,《专业分会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黄增光就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定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和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即日起执行。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印章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黄增光就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协会章程,决定在协会会员发展较多且相对集中的28个省市设立办事处,设立8个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立3个演艺设备行业相关专业分会,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活动,进行解读和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福建省等办事处的决定》。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音响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的决定》。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艺制作专业分会等的决定》。

    黄增光就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结合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全国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文件精神,决定将协会原音视频科技分会变更重组为音视频智能化专业委员会,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活动,进行解读和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音视频科技分会变更并重组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音视频智能化专业委员会的决定》。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最后,朱新村作会议总结讲话,他向与会人员的信任和对协会工作的支持,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会议的成功召开,统一了认识、凝聚了共识,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必将促进协会展现新形象、彰显新作为,在持续引领演艺装备行业健康发展上做出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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