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专业灯光工程一级(2024年1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

    3.   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

    4.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专业灯光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   项目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专业灯光工程项目的管理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4.   财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证书。

    5.   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8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6.   具有6人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专业灯光培训合格证书。

    7.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1)   用于申请能力等级评定的人员都应是本企业的正式人员,即有正式劳动合同并按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若其中有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有正式聘用合同,其数量不得多于相关项目总人数(如,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的30%。

    2)   用于申报的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

    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3)   由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其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4)   技术与评定部审核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评定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

    查。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5年内在中国境内(含中国援建国外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的专业灯光工程项目。

    2.   项目类型:工程项目均为固定安装的,且至少有一项以上属于演出场所、演播厅、体育场馆、文旅演艺项目、多功能演艺工程项目的专业灯光系统工程。

    3.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600万元或4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400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专业灯光工程项目,其中至少有一项工程项目的单一厅堂工程额度须满足以上要求。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专业灯光工程一级,承担过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600万元,或4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400万元,或1项合同专业额度等于600万元、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400万元。

     

     

    专业灯光工程二级(2024年1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专业灯光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   项目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专业灯光工程项目的管理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4.   财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证书。

    5.   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8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6.   具有4人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专业灯光培训合格证书。

    7.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1)   用于申请能力等级评定的人员都应是本企业的正式人员,即有正式劳动合同并按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若其中有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有正式聘用合同,其数量不得多于相关项目总人数(如,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的30%。

    2)   用于申报的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

    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3)   由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其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4)   技术与评定部审核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评定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

    查。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5年内在中国境内(含中国援建国外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的专业灯光工程项目。

    2.   项目类型:工程项目均为固定安装的,且至少有一项以上属于演出场所、演播厅、体育场馆、文旅演艺项目、多功能演艺工程项目的专业灯光系统工程。

    3.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200万元或4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150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专业灯光工程项目,其中至少有一项工程项目的单一厅堂工程额度须满足以上要求。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专业灯光工程二级,承担过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200万元,或4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150万元,或1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200万元、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150万元。

     

     

    专业灯光工程三级(2024年1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专业灯光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   项目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专业灯光工程项目的管理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4.   财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证书。

    5.   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8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6.   具有2人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专业灯光培训合格证书。

    7.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1)   用于申请能力等级评定的人员都应是本企业的正式人员,即有正式劳动合同并按

    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若其中有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有正式聘用合同,其数量不得多于相关项目总人数(如,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的30%。

    2)   用于申报的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

    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3)   由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其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4)   技术与评定部审核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评定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

    查。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5年内在中国境内(含中国援建国外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的专业灯光工程项目。

    2.   项目类型:工程项目均为固定安装的,且至少有一项以上属于演出场所、演播厅、体育场馆、文旅演艺项目、多功能演艺工程项目的专业灯光系统工程。

    3.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20万元或4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10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专业灯光工程项目,其中至少有一项工程项目的单一厅堂工程额度须满足以上要求。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专业灯光工程三级,承担过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20万元,或4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10万元,或1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20万元、2项专业额度大于等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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